預計辦理結婚登記的新人要注意唷~~
提供預約時間
例假日(每週六下午、每週日全天)
國定假日(僅元旦1/1當日、國慶日10/10當日)
服務對象
一方或雙方設籍本市者
非本市市民同時辦理遷入登記者
注意事項
以下其他國定假日及其連續假期不提供預約服務
◆農曆春節假期(2/14~2/22)
◆ 和平紀念日(2/27~3/1)
◆ 兒童節及清明節(4/3~4/6)
◆ 勞動節(5/1~5/3)
◆ 端午節(6/19~6/21)
◆ 中秋節及孔子誕辰紀念日(9/25~9/28)
◆ 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24~10/26)
◆ 行憲紀念日(12/25~12/27)
與元旦、國慶日相連之連續假期
(僅元旦、國慶日當日受理預約,與其相連之假期不提供預約)
母親節(五月第2個星期日)、父親節(如逢星期六、星期日)當日不提供預約
選舉日(含選務造冊日)、遇天然災害不可抗力之因素(依高雄市政府公告辦理)
當事人亦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行政院公佈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
生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