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籍合一」切勿虛報遷徙
請依「居住事實」辦理戶籍遷徙登記,以符合「人籍合一」原則
若因特定目的將戶籍遷入某地址,但實際並無居住事實則構成「虛報遷徙」。
如經查證虛報遷徙屬實,依戶籍法撤銷遷徙登記並處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
若假遷徙真投票影響選舉結果將觸犯刑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