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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戶政業務宣導--出境遷出登記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8-21 10:35

    【出境 2 年以上】依規定應辦理遷出登記。

    【出境未滿 2 年】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事實辦理遷出登記。

    【遷出登記・也可以線上申辦・超方便】
    本人或戶長使用「自然人憑證」即可線上申辦

    【戶籍遷出國外後返國,要如何才能恢復戶籍呢?】
     本人須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準備身分證正本、護照及戶口名簿或單獨立戶證明文件;委託辦理者,委託書需本人書寫並親自簽名,由本人、戶長或受委託人,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當日即可完成恢復戶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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