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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護照人別確認及一站式全程服務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12-27 10:00
    • 何謂「護照人別確認」及「護照一處收件全程服務」

      1.護照人別確認:由戶政事務所人員就首次申請護照者本人之國民身分證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國民身分證照片影像等)與「簡式護照資料表」所填具之相關資料加以核對。經比對無誤後,再就申請人本人與「簡式護照資料表」所黏貼照片、國民身分證照片影像,進行人貌核對,倘均確認無誤,戶政事務所人員即在申請人之「簡式護照資料表」上加蓋章戳,以為證明。未滿14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則須繳驗戶口名簿或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

      2. 護照一處收件全程服務:自109年8月11日起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若不急需使用護照或不具僑居身分,可直接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並同時委託該戶所代辦護照,民眾只要持戶所開具的繳款暨證明單到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美廉社)、郵局及農漁會繳納護照規費(每筆須另付手續費15元),自繳費起14個工作天後,即可依選擇領照方式,由外交部將護照快遞至指定地址,寄達時自付郵資後領照,或是到原送件戶所領取護照。

       ※ 不適用對象:請直接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及雲嘉南任一辦事處申辦

      (1) 在臺無戶籍。(2) 具僑居身分。(3) 法定代理人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外國或無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4) 急需使用護照。(5) 曾領有中華民國護照(含曾請領過未登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護照)。(6) 受保護管束者。

    • 何謂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民眾可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或一處收件全程服務?

      為維護民眾權益避免護照遭冒辦,自(100)年7月1日起首次申請普通護照之民眾,若無法本人親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下簡稱領務局)或外交部中部、雲嘉南、南部、東部辦事處(以下簡稱外交部四辦)申辦者,亦可先至任一戶政事務所填妥「簡式護照資料表」並作人別確認後,再將「簡式護照資料表」併同申請護照應備文件委託旅行業者、親屬或同事續為代向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申請護照,另自109年8月11日起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若不急需使用護照或不具僑居身分,可直接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並同時委託該戶所代辦護照。

    • 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民眾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或一處收件全程服務,須要準備什麼文件?
    1. 已填好資料的「簡式護照資料表」乙份(戶政事務所有空白表格)。 
    2. 繳交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光面白色背景照片乙式2張(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不含邊框),照片一張黏貼,另一張浮貼於申請書。
    3. 年滿14歲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退還)。
    4. 未滿14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請繳驗戶口名簿正本(驗畢退還)及附繳影本乙份或繳交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並須由直系血親尊親屬、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陪同辦理。陪同辦理者應繳驗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或政府機關核發可資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正本及影本)。

    • 只要是首次申請普通護照之民眾,都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或一處收件全程服務?對未滿14歲有什麼特別的規定嗎?
    1. 只要是在臺設有戶籍,首次申請護照不方便親自至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申請者,都可以至各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或直接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並同時委託該戶所代辦護照。但在臺設有戶籍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外國人、無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或港、澳地區居民者、受保護管束者,則請向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申請。 
    2. 未滿14 歲申請人須由直系血親尊親屬、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陪同辦理。陪同辦理者應繳驗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或政府機關核發可資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正本及影本)。
    辦理單位:戶籍行政課
    聯絡資訊:(07)742-9784 分機:2032
    聯絡人: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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