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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國民身分證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12-26 16:51
    • 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申請人?
    1. 初領或補領:
      (1)年滿14歲:由本人親自辦理。 
      (2)未滿14歲:由法定代理人辦理,未成年人仍需到場核對人貌。
      重要提醒:無論是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者,不分年齡,本人均應親自到場核對人貌。
    2. 換領:
      (1)由本人親自申請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申請。但更換相片換領者,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2)戶長親自或委託戶內人口辦理全戶或部分戶內人口之遷徙登記時,須同時申請戶內人口之換領國民身分證,不受前項須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之限制。

    • 國民身分證遺失應如何申請掛失?
    1. 為防止不法人士拾獲民眾遺失國民身分證,從事不法行為情事發生並為減輕當事人對國民身分證遭冒用之焦慮與不安,國民身分證遺失時,請立即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 
    2. 有關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目前有4種申請方式:
      (1)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專區」-「國民身分證掛失(免自然人憑證)」(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013)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
      (2)持有自然人憑證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專區」-「國民身分證掛失(自然人憑證)」(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012)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有關自然人憑證之申請資訊,請參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https://moica.nat.gov.tw/index.html)。
      (3)於上班時間或非上班時間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如人在國外請撥打國際電話886-2-81958151。
      (4)於上班時間親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或以電話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
    3. 辦理掛失後,掛失紀錄會上傳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詢作業」,提供金融機構及社會各界上網查證,以免遭不法人士冒用。請儘速親自辦理補發新證,遺失之舊證始失其效力。

    • 國民身分證遺失是否須親自回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補證,不得委託?
    1. 國民身分證遺失辦理補發,當事人須親自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不得委託。 
    2. 遺失國民身分證時,為防範國民身分證被冒領及個人身分被冒用等,當事人應先辦理掛失並儘速備齊下列文件申請補發:
      (1)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例如:健保卡、護照、畢業證書、學生證等,以利查驗辦理。
      (2)最近2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相片規格詳見內政部戶政司網站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187)。
      (3)未成年人年滿14歲應親自辦理。
      (4)14歲以下未成年人由父母親共同申請(另一方無法到場應附他方同意書),未成年人仍需到場核對人貌。
      (5)補領國民身分證規費新台幣200元。 
    辦理單位:戶籍服務課
    聯絡資訊:(07)742-9784 分機:2017、2018
    聯絡人:鄭小姐、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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