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規定: 「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五)戶籍逕遷至戶政事務所3年以上者: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清查。」各戶政事務所依上揭規定辦理清查,以正確戶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