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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113年人籍合一宣導~~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9-23 15:49

    遷徙登記應依居住事實審認,以符合人籍合一原則,依戶籍法第76條規定, 故意為不實之申請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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