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在113年1月31日前至區公所或戶政事務所辦理「敬老卡」就有1200元的儲值,113年2月1日後再申請就逐步遞減,要請大家趕快到區公所或戶政事務所辦理敬老卡~以上消息並非完全正確
首先「敬老卡」須向本市各區公所社會(經)課辦理,戶政事務所沒有辦理「敬老卡」,請大家不要再誤傳,避免長輩白跑一趟。
1、113年1月起新辦票卡者其第一年按申辦票卡完成之月起,按月依比例計算社福點數,如:113年4月初次申辦者,113年以4至12月9個月之比例計算,即900點之社福點數,並自114年起享有1,200點之社福點數。
2、於112年12月31日之前已持有敬老卡者,於113年1月1日起持卡至社會局或高雄市各區公所「過卡」即可完成社福點數設置,或於1月1日上午6點以後刷卡搭乘高雄市公共車船、捷運與輕軌,亦可完成社福點數設置。惟計程車刷卡票機尚無設定社福點數功能,務必於前述地點過卡或刷卡,才能使用社福點數搭乘計程車。
3、社會局說明須為「敬老卡」才享有社福點數,一般之一卡通並不會有社福點數。
4、符合申辦資格民眾可持身分證、近一年內2吋照片1張、印章及戶口名簿(55至64歲原住民須附)至高雄市各區公所或社會局申辦敬老卡,初次製卡費用由市政府補助。如有疑問可洽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敬老卡)蘇小姐07-3373376或上社會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