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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戶籍謄本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8-16 16:28
    • 除了當事人和受委託人,還有哪些人可以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

      「利害關係人」也可以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依據內政部最新修正發布之「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2點規定略以,所稱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
      (二)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
      (三)訴訟繫屬之當事人,經法院通知提出其他當事人戶籍資料。
      (四)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
      (五)戶長與戶內人口。但寄居人口,不在此限。
      (六)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 如何上網辦理電子戶籍謄本及使用?
    1. 民眾只要有申請自然人憑證,就可在家透過網際網路連線到「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之「戶政網路申辦服務」(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288)申請暨下載由內政部戶政司電子簽章簽署核發並經加密的電子戶籍謄本檔案。 
    2. 民眾得將自網路下載產製之密文檔儲存於可攜式儲存媒體(如光碟片、隨身碟…等)或直接列印紙本電子戶籍謄本,提供需用機關(單位)、機構、公司驗證使用,而且不需繳交規費。

     

    辦理單位:戶籍服務課
    聯絡資訊:(07)742-9784 分機:2005
    聯絡人: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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