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陀兒颱風災後救助 市府全力協助重建家園
(詳參圖卡)
❐ 救助申請時間:10月7日至11月6日截止
➥提醒民眾先行拍照存證以利後續申請作業
➥如有任何疑問,可洽詢各區公所、社會局或稅捐稽徵單位
❐ 房屋受損 ❐
➥住屋因風災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提供安遷救助及住屋毀損救助
➥每人可獲2萬元,每戶最高補助5人,上限10萬元
➥另提供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若住屋因災害毀損面積達四分之一以上,但未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每戶可獲1萬5,000元救助金
❐ 房屋淹水 ❐
➥因颱風致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可申請1萬5,000元
➥淹水未達50公分之住戶,每戶可獲5,000元(市府專案救助金)
➥淹水樓層或毀損面積超過50%,一年免繳房屋稅
➥房屋毀損面積30%到50%之間,一年可免除50%房屋稅
➥稅賦相關減免申請,各救助金發放機關將協助轉送至本市稅捐稽徵處辦理。
❐ 市府所管樹木因本次颱風傾倒壓損建物、民宅、商家招牌等 ❐
➥經認定為高雄市府轄管樹木所造成,提供專案補助最高1萬元救助金(請民眾檢附維修相關單據)
➥申請時需提供樹木傾倒地點(有明確路標、地址)、毀損物件照片,並填妥申請表交由區公所里幹事統一收件
❐ 泡水車 ❐
比照凱米颱風補助標準提供慰助金
➥汽車及大型重機最高2萬元
➥一般機車最高2,000元
➥泡水車輛屬高雄市牌照亦可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
➥申請條件為山陀兒颱風影響期間領有行車執照且掛有車牌之車輛因泡水受損